重庆市潼南区精神卫生福利中心设施设备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潼南区精神卫生福利中心新建项目已由******委员会 )以潼发改审〔2024〕1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潼南区精神卫生中心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和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潼南区精神卫生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设施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办事处巴渝大道东段181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12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失眠治疗仪、脑涨落图仪、多导睡眠监测仪、虚拟现实VR训练系统、CT、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技术规格和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 ******办事处巴渝大道东段181号
2.6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 本次设施设备共划分为3个标段,各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或两个以上进行投标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8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 资质;
□(3)具备有效的产品性能检测合格报告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资质;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3-21 03: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3-24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08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市潼南区精神卫生中心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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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办事处巴渝大道东段 181 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21号附9号3-20(自主承诺) |
联系人: |
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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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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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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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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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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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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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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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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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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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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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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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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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