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 养护内容
1、路基养护
(1) 保持路肩横坡适度,边缘顺适,表面平整坚实、整洁,尺寸符合设计要求;保持边坡稳固、平顺,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保持护坡道表面平整,线条顺直,每季度整理一次。
(2) 清除路肩、边坡杂草:保持路肩及路堑边坡草高不超过10cm;路堤边坡草高不超过路肩,每季度一次或根据情况增加次数。
(3) 清除路基范围内杂物:保持路基范围内清洁、无杂物、无白色垃圾;即时发现即时处理。
(4) 疏通边沟等排水设施:经常性清理沟内垃圾及杂物,保持干净卫生、排水设施畅通、无淤塞、无积水,即时发现即时处理。
(5) 清除挡土墙、护坡等构造物的杂草、杂物:保持挡土墙、护坡等构造物无杂草、杂物,每月一次。
(6) 及时清除零星塌方 (10m?内) ,较大塌方 (10m?以上) 出现后及时上报,并按要求摆设安全警示标志,即时发现即时处理。
2、路面保养
(1) 清扫路面:S530线K0+000-K36+100(含G106线转盘)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清洁,无杂物,不少于2次/周,其余时间发现污染及时清理。
(2) 排除路面积水、清除路面积沙、泥土碎落物,保持路面无积水、清洁,及时发现当日处理,12t洒水车洒水降尘每周两次,以机械为主,人工配合。
3、桥涵保养
(1) 清扫桥面:及时清扫,保持桥面清洁;清扫频率同路面。
(2) 保持桥涵各部件干净:排水孔、伸缩缝内的无杂物,保证桥梁排水孔排水通畅、伸缩缝工作正常;清理桥台、锥坡、翼墙杂物、杂草,每月不少于 1 次。
(3) 保持桥涵排水通畅,桥下无树枝、石块等杂物,涵洞无淤塞,每年春汛和夏汛前各处理一次,其余时间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4) 清洁桥栏杆、防撞墙:保持桥栏杆、防撞墙清洁,每季度清洗一次,其余时间发现污染及时清洁。
(5) 紧固钢质栏杆构件:保持钢质栏杆、护栏等构件完好、坚固,每季度紧固不少于一次。
4、沿线设施保养
(1) 护栏、标志牌、公里碑、百米桩、示警桩等交安设施的定期清洁:保持沿线设施干净整洁,颜色醒目,每季度一次。
(2) 对全线护栏、标志牌,公里碑、百米桩、示警桩等交安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如有破损,及时通知上报。
5、绿化
(1) 绿化养护范围不局限于两侧行道树,包含S530线K0+000—K36+100全线两侧行道树、人工种植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草皮、节点景观。绿化养护内容包含打草、施肥、剪枝、除虫,砍伐死树、刷白等养护工作。保持绿化植物完好,不受损坏;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 行道树及时修枝刷白,修枝高度不少于3.5m,不少于2次;刷白高度1.2m,每年不少于1次;灌木及时修剪,要求形状、大小、高度基本一致,每季度一次。
(3) 及时对影响公路通行、遮挡标志标牌的行道树进行修枝。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6、巡查
加强日常路况巡查,及时做好记录,发现影响交通的病害和路障,合同内的项目应及时处治和清除,合同外项目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雨季、冰冻季节和遇台风、暴雨等灾害性气候期间,加大巡查频率。
7、维护好路产路权和设施,发现破坏路产路权现象,及时上报。
8、坚持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和相关规定进行养护作业,确保安全生产,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负相关责任。
9、按省、市、县要求做好内业资料。
(二) 施工安全
1、中标供应商进行公路养护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发布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手册》的相关要求进行涉路作业。
2、中标供应商在养护施工的路段上必须设置施工标志牌。
3、中标供应商上路养护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服装 (雨衣裤、雨鞋、标志服 (夏装+马褂) 安全背心、草帽等) 。
4、必要的劳动安全设施 (如安全标志服、安全标志等) 统一配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必要的劳动机械使用设施设备 (打草机、油锯、高压冲洗机、绿篱机、电动喷雾器) 统一配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在公路养护作业中中标供应商所有养护人员必须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如雇请临时工,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交待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配置安全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上路作业时,两端要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牌,施工人员要穿上标志服。在施工中要保证和维护本施工段的一切安全,经常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消除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在养护作业和公路巡查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不对事件做任何经济赔偿。
7、由于中标供应商没有对路面、路基、桥涵、绿化或沿线设施及时进行清理、维护,或没有达到现行规范或合同文件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标志、标牌设置不完善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第三方财产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三) 人员、机械要求
1、 日常养护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
2、人员基本要求:
(1) 男性年龄为 18~60 周岁,女性年龄为 18~50 周岁,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和严重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等不宜从事养护作业工作的疾病。
3、人员配备
中标供应商需配备养护人员总数不少于9名。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湖南省、长沙市有关的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人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5、应急养护要求:采购人在服务期内接到创文创卫等突发任务需临时增加作业人员时,中标供应商须积极配合实施。具体工作内容及服务费用按上级要求另议。
6、机械要求:根据上述工作内容,要求至少配备12吨以上洒水车一台;载重4.0吨以上自卸货车一台;20吨以上随车吊一台。工程车辆需配备驾驶人员:提供至少3名车辆驾驶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序号 | 设备名称 | 具体要求 | 备注 |
? 1 | 洒水车壹台 | 总质量12吨以上(含12吨) | (1)车辆总质量吨位以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上的总质量为准; (2)对于投标人自有的车辆,附购买相应车辆的发票、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车辆“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含分公司),子公司的不予计算;如果投标单位存在更名情况的,须提供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3)对于投标人租赁的车辆,附车辆行驶证和租赁合同复印件。以上车辆“承租人”必须与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含分公司),子公司的不予计算;如果投标单位存在更名情况的,须提供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4)配置满足施工要求的安全设施,所有设备均需停放在指定位置,随时进行清理、清扫、应急处置。 |
2 | 自卸货车壹台 | 总质量4.0吨以上(含4.0吨) | |
3 | 随车吊壹台 | 总质量20吨以上(含20吨) |
(四) 项目要求
1、中标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将养护人员的基本信息 ******银行卡复印件、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健康证明) 、养护人员管养的里程、承包合同上报给采购人备案;养护人员固定后不得随意变动、更改;中标供应商拟派的养护人员需具备从事养护作业的体能和基本素质。
2、养护作业使用的生产工具和交通工具由中标供应商自理。
3、养护期间食宿由中标供应商自理。
4、中标供应商必须为养护人员缴纳和购买政策要求的各类保险 (如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 。
5、中标供应商负有保守采购人商业秘密的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利用、泄漏、向第三方披露采购人商业秘密。
二、相关标准:6、中标供应商承包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采购人按下列《浏阳市S530线日常养护服务采购项目考核细则》扣款:
(1) 水沟积水,巡查发现每次每处扣款100元;水沟杂草高于10cm,路肩杂草高于10cm,每次每100m扣款100元 (不足100m按100m计算) 。
(2) 路肩不平整、积水、反坡、缺口、有杂物,每次每处扣款100元。
(3) 路面不干净,每次每100m扣款100元 (不足100m按100m计算) ;路面病害未及时上报每次每处扣款100元,未及时摆放安全标志每次每处扣款100元。
(4) 桥面有积水淤泥,伸缩缝内有杂物,泄水孔堵塞,附属构造物不清洁完好,每次每座桥扣款200元;涵洞堵塞、进出口未清理,每次每处扣款100元。
(5) 沿线设施不整洁、完好、清晰,存在歪斜,遮挡标志等现象的,每次每处扣款50元。
(6) 绿化苗木管理不到位,有枯枝、死枝、修枝不及时不到位、修枝刷白标准不高,视情况扣款。
(7) 发现破坏路产路权现象,未及时上报每次每处扣款100元;零星塌方 (10m?内) 未及时清除,巡查发现每次每处扣款200元。
(8) 未着安全标志服上路,施工未按要求设立警示标志,每处或每人每次扣款200元。
(9) 巡查中,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上路人员总人数未达到合同要求,将按200元/ 次?人扣款。
7、中标供应商在承包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条款之一,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 养护期内有转包、分包情况的;
(2) 出工出勤未按与采购人约定的人员上路,经采购人巡查发现三次后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3) 内部管理紊乱、出勤率低、劳动效率低下,出现失养等情况,经教育指正后仍不见整改且工作滞后被动的。
(4) 拖欠养护人员工资,经采购人调解仍拒不执行的。
(5) 对采购人安排的其它事项(包括省市检查、突击迎检、应急抢修等),在规定的时限内可完成但未完成的。
(6) 采购人核定的承包经费,中标供应商如有扣留或抽点现象的。
?????8、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供应商养护施工进度调整人员,如中标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承包工作任务的,采购人直接安排人员帮其完成任务,费用从中标供应商承包款中支付。
三、技术规格:详见功能及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服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验收标准。具体考核办法详见上述《浏阳市S530线日常养护服务采购项目考核细则》。
六、验收标准: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详见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式
1.1支付单位: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1.2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中标供应商每季度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按发票总额的90%支付承包费,预留10%作为考核费用(考核标准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协商确定)。支付作业服务费时,中标供应商须开出有效凭证,并出具由采购人考核领导小组签发的作业质量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在扣减考核罚款后按实结算转账。
1.3本项目日常养护服务按总价包干,成交总价包含包括管理费、人员费用(含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处理伤亡事故等)、劳保福利用品正常供应(如发光背心、手套、口罩、安全帽等) 、安全生产费用、设备投资、工具材料费、水电费(含公共厕所用电用水、垃圾压缩站用电用水、环卫用水等)、环卫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税金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考核扣款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由本合同所产生的其它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相关费用按政策进行调整。
2、保险要求:为保洁作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
3、监督管理
(1) 服务期间内,采购人及行业监管部门可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和不定期抽检,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2) 采购人及行业监管部门如发现中标供应商岀现违规违约行为,一经査证属实,将根据相关违约处罚条款对其进行处罚。
(3) 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经营资质等,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
(4) 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暂停营业一周(含一周)以上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4、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系指正常情况下,经努力仍不可预见、无法控制、不可避免的事件,且直接影响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比如战争、台风、地震、严重的火灾或水灾等。
(2)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具体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 因养护线路大中修、改 (扩) 建,时间超过一个月的,中标供应商需接受采购人按线路里程进行承包费用的核减。
5、供应商在投标前,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