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拟邀请监理投标单位征集公告
本项目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某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债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征集。
2.1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拟邀请监理投标单位
2.3 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2.4 征集范围:******消防系统、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以及室外工程、铁路沿线工程、龙门吊设备安装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2.5 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并配合结算复核,移交全部资料至征集人为止。
3.1 本次征集要求征集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征集申请人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征集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同时具备工程监理铁路工程专业乙级和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交加盖公章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3 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不足 3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1.4 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监理务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征集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征集申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1.5 本次征集要求征集申请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征集截止日前3年,指征集申请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征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400万元(含)以上或建设规模在3万平方米(含)以上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注:①征集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②征集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征集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3.1.6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要求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征集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指征集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400万元(含)以上或建设规模在3万平方米(含)以上(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
注:①征集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②征集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征集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征集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4年1月至2025年2月证明材料。
3)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征集申请人应依据相关规定拟派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铁路工程及机电安装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提供加盖公章的执业资格证书)
注:①征集申请人须提供拟派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征集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4年1月至2025年2月证明材料。
3.1.7 征集申请人还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
3.1.8 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1.9 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2 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 征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征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8日13时00分。
5.2 递交方法:现场或邮递递交。
5.3 递交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5室。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监督部门本项目征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本项目专家评审费(含差旅费等)及食宿费用由最终中标人支付。
征 集 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
征集人主管部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
联系人:米工
征集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闫工、何工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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