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的沅陵县瓜皮岭、龙船冲等地块去闲置整改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瓜皮岭、龙船冲等地块去闲置整改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zkzt-2024-026
4.采购项目预算:
******.59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工期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1 | 沅陵县瓜皮岭、龙船冲等地块去闲置整改项目 | 90日历天 | 1项 | ******.59元 | ******.59元 | 否 | 否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安全员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持有相关专业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应为该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鹏程大厦6楼610号
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公司介绍信、供应商法人证明及法人委托授权书,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三,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招标公告(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编制目录、页码,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所有证明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备注:报名人员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沅陵县品龙国际5栋1101号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沅陵县品龙国际5栋1101号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沅陵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函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2)地 址:沅陵县茶叶市场
(3)联系人: 黄先生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鹏程大厦606室
(3)联系人:田先生
(4)电 话: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